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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小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舟教科规划办〔2018〕1号

舟山市教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

教师小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室、市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教育科研的热情与水平,营造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氛围,倡导基于数据与实证的行动研究,推动教育科研品牌项目的打造,决定启动今年教师小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凡本市教师结合个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而进行的研究,均属于申报的范围,如课程开发;德育创新;课堂教学(过程、策略、方法、评价等);教师个人专业化成长;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乡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

二、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原则上至11月。

三、申报办法

1.市属学校12班以下最多可以申报6项,13班以上最多可以申报12项,课题申报人需交《2018年度舟山市小课题立项申请·评审表》(附1)一式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可正反打印,不能超过一张纸,不要求提供完整的研究方案。

2.县(区)学校申报由县(区)教科室负责,只须将题目报我科,给予立项。名额分配如下:定海、普陀各30项,岱山20项,嵊泗10项。

3.课题申报人,也是课题唯一的研究者,2个及以上教师参加的不属于本小课题申报范畴。

4.请市属学校于3月28日前,将申请表交到教育学院教育科研科,并将县(区) 及市属学校汇总表(附2)发到邮箱:511748015@qq.com。

 舟山市教科规划办

2018年3月6日

12018年度舟山市小课题立项申请·评审表

姓名

学科

教龄

课题名称

本课题想解决的问题

别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大致研究思路(解决问题的策略)

主要研究方法(行动研究、实验、课堂观察、调查等)

收集数据信息的方法(图片、观察记录、量表、问卷、前后成绩检测等)

成效体现的角度(学生三维目标的变化、教师专业成长等)

学校意见

附2: 县(区、学校) 2018年度教师小课题申报汇总表

序号

课 题 名 称

负责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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