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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宪法 你我有责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1982年12月4日, 我国宪法正式实施。从2001年起,把每年的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设立首个“国家宪法日”,今天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要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学校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校纪校规。

借此机会向大家提三点建议:

首先是学法。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这个理从何而来?那就是源自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培养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样才能以理服人。作为一名中学生,学习法律要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校纪校规入手。这些是规范行为、提高素质的最好的教材。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

其次是守法。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遵守校纪校规,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只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才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

最后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伤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在校园内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能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12月2日

刘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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