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田家炳中学文明城市(文明校园)2018年—2021年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文明校园建设,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现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文明办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田家炳中学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创建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把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的根基。
三、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实现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学校管理科学规范,环境和谐;师生员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学校工作业绩突出,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显著。
四、创建措施
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目前,我校正面临教育改革所带来的新机遇与新挑战,要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全校师生必须要以更为积极的心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校的文明校园建设中,投入到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要形成党政各部门与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团体齐抓共管的合力,把我校文明校园建设不断推上新台阶。
1.提高认识,用“十九大精神”统领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建设。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文明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努力争创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建设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社会广泛认可的市级文明校园。
2.建立组织,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成立以党总支书记方君芳为组长,副校长沈学文、姜良浩、刘建东、姚如康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领导小组。把创建活动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具体由姜良浩副校长负责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制度,落实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职责。
3.加强领导,形成党政工齐抓共创的良好局面。
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党政工团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到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文明校园建设的整体效应。做到创建有规划,期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切实依据创建要求,逐条逐项予以落实和建设;并调动全校师生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建设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成为每一位成员的自觉行动,形成学校文明校园建设齐抓共管的格局。
4.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
按照“全体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调动全校师生凝心聚力抓创建;坚持将创建活动融入到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将创建活动与领导班子建设、教育质量提升、平安校园创建等结合起来,确保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地开展:不断丰富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内涵,实现创建理念、内容、机制、途径上的不断创新,巩固和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成果。
五、创建内容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创建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抓学习,坚持学校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学校建设;二是抓制度,认真制订文明校园创建规划和各项创建制度,不断完善校务、党务公开、教代会、教职工大会等制度;三是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2.发挥党群组织作用,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中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参与作用。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以“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要求狠抓党建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文明校园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创建成果、微型党课和先锋岗等品牌特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政治保障。二是发挥工会、女职委组织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中的骨干作用,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突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以学生为本的校园文化,有目的地“优化”、“美化”、“人格化”校园环境,做到环境育人,文化育人。一是加强校园硬件文化建设,以校园办公楼、教学楼、操场、食堂、围墙为主阵地,综合运用校园网、校报校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班级黑板报为主要阵地,充分利用教室走廊、墙壁等载体,打造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宣传阵地,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六好”标准和创建规划、创建开展情况和成果展示;二是运用校徽、校史、校歌等校园文化符号,推广“一训三风”的文化内涵,让“一训三风”成为全校师生共同的精神图腾;三是推进书香校园建设,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组织开展“诵读经典”暑期读书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三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美丽校园”的优势,做好教学设施管理规划使用,营造整洁优美的创建环境,树立良好的环境育人意识,实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错落有致,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四是拓展校园文化新载体,拓展育人渠道和空间。发挥校园广播站、校报校刊和团队教室、校史陈列室、荣誉室的作用,加强团支部、学生会活动设施与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网络文化活动。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一是扎实开展师德教育,严格师德管理,提升教师道德素质,向教职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宣传,保证教职工熟知文明校园“六好”标准,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团结协作、创建文明校园、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二是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推动核心价值观在课堂上落细落小落实;三是制定教师成长规划,定期组织教师培训,不断更新教师教育观念,提高教师德育水平,着力培育优秀班主任和青年教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教师持心理健康教育C证人数达50%。
5.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整合利用多种德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主题性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文明素质。一是积极探索实践和谐德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引导教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二是把握开学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保证 “四仪”常态化开展,重点进行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贯彻落实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是开展“我的中国梦”、“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文明有礼的舟山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5.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实践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以“万名学生假日进社区(村)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建新社区和共建单位为基地,切实加强未成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一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树新风见行动”活动常态化;二是认真组织暑期万名学生假日进社区实践活动,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基地化;三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
8.深化文明系列评比,加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要始终把文明系列创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一项重点内容来抓,积极开展文明系列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继续开展文明办公室、“最美教师”等系列评选活动,在教职工群体中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三是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和“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挖掘身边典型,树立文明榜样;四是广泛传播文明风尚,在校园设立“美德榜”、“好人好事榜”等阵地,及时展示评比结果,推广先进典型优秀事迹,组织开展“最美教师”、“美德少年”表彰暨事迹分享会,形成价值引领、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7.开展平安校园创建,体现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
要继续高度重视“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把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落实各类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秩序;二是加强法制教育,聘请专业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时组织师生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展法制讲座,充分发挥共建单位、片警、法制校长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工作和创建“平安校园”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生心理、生理预警、干预机制,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对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困惑、行为有偏差的同学配备德育导师。
六、创建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5月)
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广泛发动教职工和学生,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1)采取师生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使全校师生了解创建文明校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自己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和责任,明确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和文明规范,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成为教职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2)发挥校报、网站、板报、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创建文明校园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3)以党的十九大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养成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同时设置宣传栏、制作标语、横幅等进行宣传。
2.创建提高阶段(2018年6月—2019年5月)
主要是对照创建标准,突出创建特色,落实创建任务,提升创建质量。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手段,把创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杜绝各种违法乱纪问题的出现,认真落实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文明校园建设。
(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审视、找准、抓住学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落实推进创建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逐项抓好落实工作,对创建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重点突破,按要求完成各自的创建任务。
(4)加强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及环境卫生工作,各部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好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6月—2020年5月)
(1)按照市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2)认真总结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经验,组织宣传文明校园工作业绩,特别是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特色宣传,同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
按照上级的安排,接受检查评估。
二○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