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田家炳中学第三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中共舟山市田家炳中学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舟组基[2018]47号)、《中共舟山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直属学校党总支所属二级支部建设标准和规范(试行)的通知》(舟教工委[2018]25号)及学校党总支的要求,第三支部将于1月16日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
会议时间:2019年1月16日下午3:30
会议地点:东教办一楼多媒体教室
参加对象: 第三支部全体党员
二、组织生活会主题和基本要求
第三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为重点,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高质量开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对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风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和党员要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紧密联系支部班子和个人实际,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组织生活会基本程序。
1.支部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报党总支审核。
2.支部每名党员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3.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党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事实说话,解决问题。
4.支委会宣传委员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查摆出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措施。
5.党总支委员点评支部组织生活会。
6.会后,党支部和支委会成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上报党总支备案。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动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考评、结果公示等程序展开。
1.学习动员。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委文件和讲话中关于做合格党员的相关要求,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2.个人自评。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广泛群众意见,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党章党纪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总结,进行自我批评并对照先锋指数考评指标进行自评打分。
3.党员互评。在党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相互评议。发放党员互评表,参会人员对照先锋指数考评指标对所有党员进行打分。
4.支部评定。会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受到奖惩及群众反映情况。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给出支部评分。按照个人自评40%,党员互评30%,支部评分30%的比例统计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五星党员(三、四、五星支部内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0%,15%,20%),79至89分为四星党员,69至78分为三星党员,60至68分为二星党员,60分以下和得分清零的为不合格党员。
5.结果公示。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舟山市田家炳中学第三党支部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