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报名证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不准代检,不准戴角膜镜和有色眼镜进行裸眼视力及辨色力的检查。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候检场所安静等候,不在临检前做剧烈运动,不使用影响体检结果的有关药物,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考生应听从体检工作人员指挥,按点名顺序进入检查室受检,不得擅自进入检查室;一科检查完后,由工作人员将体检表及受检学生带到另一科,考生本人不得自带体检表转科检查。
高考体检表上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得隐瞒。有重大疾病史的学生应准备好就医病历,以备主检医生查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场所纪律,保持场所内安静,不准吸烟,不得弄虚作假,体检中途不得自行离场;全部科目检查完毕的考生,经主检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场。
考生收到《体检反馈单》后,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在两天内提交复检;如对体检结论无异议,考生本人在《体检反馈单》上签字确认,《体检反馈单》将上交学校(报名点)统一妥善保管。提出复检的考生必须准备好《复检申请》及《体检反馈单》,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复检或终检的机会。